| 清明節(jié)期間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一批火災肇事違法犯罪嫌疑人 |
| 2019年04月09日 10時22分 忻州日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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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(記者赫在榮通訊員韓波)針對森林防火的嚴峻形勢,清明節(jié)期間,全市公安機關在市委、市政府和省公安廳黨委的堅強領導下,認真落實全省“三個專項行動”和市委市政府、省公安廳關于清明安保工作的要求,對因野外使用明火引發(fā)火災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。4月4日至6日,全市公安機關共依法打擊處理引發(fā)火災火情肇事者94人,其中刑事拘留8人,行政拘留80人(含并處罰款2人),罰款4人,1人在逃,1人因受傷住院,正待進一步調查處理。 4月5日,原平市段家堡鄉(xiāng)黑峪村發(fā)生火災。經查,起火原因系楊某來(男,76歲,原平市西涼煤礦退休職工)祭掃上墳使用明火引發(fā)。目前,公安機關依法對楊某來予以刑事拘留。 4月5日14時15分左右,繁峙縣巖頭鄉(xiāng)木格村山上荒坡發(fā)生火災,之后火勢蔓延至代縣峨口鎮(zhèn)木角村一帶。經查,起火原因系賀某北(男,53歲,繁峙縣巖頭鄉(xiāng)木格村人)抽煙引燃飼草引發(fā)。目前,賀某北因面部被燒傷住院治療,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調查中。 4月5日11時40分左右,靜樂縣娑婆鄉(xiāng)東硯灣村發(fā)生火災,之后火勢蔓延至忻府區(qū)三交鎮(zhèn)兌九村一帶。經查,起火原因系姜慧某(男,39歲,靜樂縣娑婆鄉(xiāng)東硯灣村人,現(xiàn)在太原市打工)與其堂兄姜艷某(男,40歲,太原市小店區(qū)北格鎮(zhèn)南格村人)祭掃上墳使用明火引發(fā)。目前,公安機關依法對姜慧某、姜艷某予以刑事拘留。 4月5日,五臺縣陽白鄉(xiāng)大林村附近山上發(fā)生火災。經查,起火原因系王某利(男,58歲,山西太原市人)、劉某蘭(女,57歲,太原市石油公司退休職工)、王某元(男,33歲,山西能信科技公司職工)祭掃上墳使用明火引發(fā)。目前,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利、王某元二人予以刑事拘留,依法對劉某蘭予以行政拘留。 4月5日上午,偏關縣老營鎮(zhèn)方城村發(fā)生火災。經查,起火原因系田某軍(男,46歲,偏關縣人)、田某珍(女,45歲,偏關縣人)祭掃上墳使用明火引發(fā)。目前,公安機關依法對田某軍、田某珍予以刑事拘留。 4月5日上午,偏關縣新關鎮(zhèn)菜嶺村發(fā)生火災。經查,起火原因系白某林(男,78歲,偏關縣人)祭掃上墳使用明火引發(fā)。目前,公安機關依法對白某林予以刑事拘留。 (責編:高光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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